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1月至6月,公司完成营业收入为122,2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099万元,下降17.60%;实现利润总额23,4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万元,增长1.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5万元,增长9.78%。本期业绩增长主要是由于费用控制和投资收益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其中,市政及公路项目方面,重点推进中环线3标、浙江诸暨31省道工程、杨高路-民生路立交工程等项目,确保各重点工程按目标节点完成;沥青项目方面,重点推进浙江诸暨沥青项目的各项基础工作,为项目按期竣工的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投资类项目方面,积极推进市场营销,加快推进道路、污水处理、停车场等领域的PPP项目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工程规范化管理,多措并举确保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陆续发布出台了20项工程建设及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定,其中尤为一提的是《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的推出,制订了工程创优计划,为公司工程管理明确了新的管理方向。同时,公司全面落实绿色安全生产,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生产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展开各工程项目的系统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2015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同时,公司承办了第七届中国公路科技创新高层论坛—基础设施多渠道融资分论坛,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此外,公司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深入合作研讨,为后续进一步融资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提升融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通过加强对资金日常流动监控,为公司融资、结构性存款的优化配置提供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科研工作主要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积极推进《水泥路面加罩沥青面层抑制反射裂缝的深化研究》、《城市道路高等级沥青铺装中的资源节约化应用技术综合研究》、《项目级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技术及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双层SMA钢桥面铺装技术在郑州市政工程中应用研究》、《大跨径、重载交通钢桥面“智铺体系”的适用性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
2015年1月26日,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常熟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常熟市畅晟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3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郭亚兵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5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5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说明》
同意公司对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1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的结论:财务公司2015上半年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关联董事郭亚兵、刘朴、张延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结合实际需要,优先选择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业务关系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对存量间歇资金作结构性存款,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结构性存款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周转情况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15年中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15年中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公司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参与竞拍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转让方对该公司债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该公司债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参与竞拍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上述股权及债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1,061.378264万元。上述竞拍不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中,预计2015年浦建集团向关联人提供施工服务新增约人民币3,110万元;预计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底期间,浦建集团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子公司浦建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关联董事郭亚兵、刘朴、张延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现场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6、9、11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3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楼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阳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议案:
1、《2015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5年中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15年中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3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本公司2012年1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2012年3月27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4号)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4,800,000股,每股面值壹元(CNY1)。截至2013年2月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028,000.0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的费用人民币43,326,7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1,701,23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与2013年2月5日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3)第153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净额于2013年3月份向下属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公司”)增资,由浦兴公司作为主体投资建设上海迪士尼市政配套道路项目,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设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滩支行账号为9745015510000069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此次增资后余额为零,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截至2015年6月30日,浦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4,839,638.55元,其中:
■
201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505,063.81元,归还母公司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付的募集资金手续费人民币1,545,906.91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存放在浦兴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零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浦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1,701,23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13,138,408.55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4,839,638.55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浦兴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4日和2013年4月8日分别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管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管理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零元,已按照有关规定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3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浦建集团与浦发集团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5年8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列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2、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张延红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亚兵先生、刘朴先生、张延红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有关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控股子公司浦建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5年度浦建集团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预计浦建集团2015年度通过非公开招标方式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
2、预计浦建集团2015年度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底期间,预计浦建集团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预计可能参与其项目公开招标的关联企业包括上海鉴韵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发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述数据系浦建集团根据上述关联人最近5年项目招标数据做出的预测,具体招标项目、招标金额、中标方由招标方最终确定,相关预测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浦建集团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可能导致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在确认有关项目中标时及时另行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浦建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浦建集团与浦发集团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子公司
成立时间: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一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同路1355号1幢112室
法定代表人:邵宇平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市政、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机场跑道、桥梁、各类基础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建材测试,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凭资质),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等。
2015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名称: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的子公司
成立时间: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桥路869、889号
法定代表人:陆建浩
经营范围:垃圾管理、清运、处理,粪便清运,供电、热能综合利用,环保高新技术开发、产品研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2015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公司名称:常熟浦发第二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的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熟市经济开发区通港路88号滨江国际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杜长勤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售自产电热能、废渣制砖、环保技术开发、再生物资利用。
2015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公司名称: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6,200 万元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3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简瑞民
经营范围:对固废处理、污水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环保高新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并提供技术咨询,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及净化再利用,新能源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
2015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公司名称: 上海鉴韵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万元
企业性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889室
法定代表人: 徐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的销售,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
6、公司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495室
法定代表人:诸正君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公共交通场、站的建设,停车场的建设,车辆出租,物业管理,站牌、站坪的整治,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
7、公司名称:上海浦发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700号3幢131室
法定代表人:陶潘才
经营范围:对生态环保工程的投资、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市政工程,以上相关业务的维护、管理、营运和咨询,树木、苗木的种植和养护。
8、公司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向城路58号25-26楼
法定代表人:王向阳
经营范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业务咨询,动拆迁代理,房地产评估,室内装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木材的销售。
由于浦建集团参与公开招标,是否能够中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上述预计可能参与其项目公开招标的关联企业,在未确认由浦建集团中标之前无法提供其近期财务数据;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项目公开招标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法人履约能力较强,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浦建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浦建集团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同时,上述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预计,因有关项目系由业主公开招标,浦建集团参与公开招标存在不中标和业主延后招标的重大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2015-035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4、5项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6月2日、2015年8月2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浦东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楼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206677-207、262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