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077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对外公告了《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2015年8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吴建昌、吴汉昌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吴建昌、吴汉昌已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兴证资管鑫众2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吴建昌、吴汉昌按照1:1.66的比例筹集认购了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于2015年8月18日至8月21日期间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85,600股,增持均价22.9933元/股,累计增持金额约3,415.89万元,合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按照吴建昌、吴汉昌的出资比例分配,吴建昌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558,496股;吴汉昌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927,104股。

 本次增持前,吴建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24,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吴汉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4,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本次增持后,吴建昌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82,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吴汉昌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5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吴建昌、吴汉昌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在六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