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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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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主要经济体经济走势分化,新兴经济体面临结构调整。国内经济增速回落,铅锌市场产品价格在低位震荡下行。公司围绕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以减亏增盈、经营创效为重点,着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实施行之有效的降本增效措施,强化成本及费用的控制,依托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努力拓展增值空间。201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3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 %。

 ①报告期公司主要矿产品产量:

 公司矿山企业生产铅锌精矿16.27万吨,比上年同期15.76万吨增长3.18%。

 其中,国内矿山生产铅锌精矿金属量9.3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0.32%;硫精矿37.91万吨,精矿含银46.15吨;国外矿山生产铅锌精矿金属量6.9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7.38%;精矿含银27.91吨,铜精矿含铜2570吨,黄金金属量113公斤。

 ②报告期公司主要冶炼产品产量:

 公司冶炼企业生产铅锌冶炼产品12.1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0.18%;白银25.28吨,硫酸10.12万吨。

 ③报告期公司其他产品产量:

 公司其他工业企业生产铝门窗及幕墙工程25.77万平方米,铝型材9556吨,电池锌粉4806吨,冲孔镀镍钢带317.37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深圳市鑫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深圳中金岭南金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期以上两者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朱伟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6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4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朱伟主持,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中金岭南”)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按持股83%的股权比例为广西中金岭南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9960万元的保证担保,该担保由广西中金岭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按持股83%的股权比例为广西中金岭南向武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1660万元的保证担保,该担保由广西中金岭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6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4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鸿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申请担保的议案》;

 公司此次为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6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2015年半年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审议《申请担保的议案》;

 公司此次为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邱冠周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6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687,058股,募集资金总额1,272,339,993.00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42,960,487.22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5年2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06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减去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

 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99,954,145.69 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采选 3000t/d 扩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年4月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从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99,954,145.69元转出至该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以人民币6.5亿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的 “广赢安薪”保证收益款(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产品期限为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7月29日。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尚未收回本金及收益。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除使用于募投项目本身、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和利用部分闲置资金7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外,不存在用于其他情况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公司不存在违规情况。

 请董事局审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6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中金岭南”)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按持股83%的股权比例为广西中金岭南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9960万元的保证担保,该担保由广西中金岭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按持股83%的股权比例为广西中金岭南向武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1660万元的保证担保,该担保由广西中金岭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西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

 法定代表人:余中民

 注册资本:39,292.0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持股83%,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铅锌矿开采销售;铅锌矿、重晶石、硫铁矿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8,683.60万元,负债总额55,932.87万元,净资产32,750.73万元,资产负债率63.07%,净利润966.09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2,713.33万元,负债总额47,571.68万元,净资产55,141.65万元,资产负债率46.32%,净利润139.55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83%的股权比例为广西中金岭南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9960万元的保证担保,该担保由广西中金岭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按持股83%的股权比例为广西中金岭南向武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1660万元的保证担保,该担保由广西中金岭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经研究,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5 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 30日,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折人民币56,096.60万元,累计解除担保折人民币24,55045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折人民币 145,235.18万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08%。公司对外担保全是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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