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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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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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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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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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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依然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增长,但增速趋缓,面临下行压力。安防行业受益于安防产品及服务的应用领域、应用深度不断扩展,以及安防投入的持续增加,延续了近年来较高的市场景气度。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全产业链、跨区域的服务体系和健全的管理体系,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较好地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

 公司在原有优势业务的基础之上,采取积极的并购战略,加快推进“产业链并购+大型安防运营服务商”战略,逐步构建“大安全”战略平台,研究并紧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首尝国际化安保公司并购与国际化业务扩张,同时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1.1、公司经营方面:加快战略布局,延续较高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整合资源,加大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产业布局方面,公司已布局智能建筑、智能交通、智能教育、平安城市、安保运营等行业市场,未来公司将加大行业市场拓展力度,提高行业占有率。市场布局方面,公司加快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开拓,布局华南地区、华中地区、西南地区、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香港地区等区域市场,形成跨区域网格化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76,130,302.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5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185,754.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86%。随着公司经营计划的持续推进,公司的收入规模、利润总额还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3.1.2、公司资本运作方面:采取积极的并购战略,首尝国际化安保公司并购与国际化业务扩张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积极的并购战略,研究并紧跟国家“一带一路”政策,首尝海外并购,通过收购卫安1有限公司(以下与其下属公司统称“香港卫安”),切入亚太地区的安保运营服务市场,布局全球安防安保产业链和高端金融安防业务。香港卫安在香港拥有近40年的客户积累和品牌影响力,是香港最大的现金押运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长期可靠、高效的工作团队使公司拥有长达十年以上的高粘性客户群体。

 未来公司将内外并举、协同发展安保运营服务和安防系统集成业务,根据政策情况适时引入海外先进的安保运营服务模式拓展国内安保运营市场,同时将依托公司海外安保运营服务优势,拓展海外安防系统集成业务。

 并以香港卫安作为公司海外战略平台,依托其香港安保市场运营经验和规范运作能力,紧随中国企业“国际化”步伐,布局全球安防安保运营业务,为中国企业沿“一带一路”产业布局提供优质的安防安保服务。

 3.1.3、公司管理方面:夯实基础,筹划并推进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先后完成新一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基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工作,为公司后续发展夯实基础。

 同时,为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报告期内成功筹划并实施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的对象主要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部分下属公司的核心管理层。

 此外,公司于6月29日停牌筹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1.4、公司技术创新方面:加强投入,巩固公司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已形成了包括核心基础技术研究、业务应用技术快速产业化及综合运营服务支撑平台化的技术创新体系。公司实现了智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产品化,开展了手持定位设备和智能交通无人机控制面板和楼宇智控温控面板集成项目定制化研发;针对不同人群,围绕家庭及社区成员的不同需求,开发出多种智能化应用的网络视频报警一体机;在低功耗短距离无线技术、音频技术、智能视频技术、硬件共性平台技术、物联网安全技术等方面开展了技术创新研究和技术整合。

 未来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在安保运营服务平台、智能分析、大数据等核心技术上的投入。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126项技术专利(包括18项发明专利、5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9项外观设计专利),并已获得13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和30项软件登记证书,申请注册商标11项。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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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说明: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业务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成本随收入增长相应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业务规模扩大相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业务规模扩大相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银行存款增长导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以及收到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对价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并购卫安1有限公司所支付的对价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收到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随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应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3.2.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原有的汽车电子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和资产于报告期内完成出售,上市公司已不再从事汽车电子电器、汽车仪表、汽车线束等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转型从事安防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安防智能产品制造等业务,同时通过并购香港卫安,布局公司安保运营服务。

 目前,公司业务收入来源已变更为安防系统集成、安防智能产品制造、安保押运等业务,有关公司业务利润来源的详细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实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9)。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切落实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并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76,130,302.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5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185,754.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86%,较好的完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3.3、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3.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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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本表数据指以卫安1及上市公司2015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数据为基础编制的合并数据。比较数据以中安消技术及卫安1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数据为基础编制的合并数据。

 新增租赁收入系母公司的房产租赁收入。

 安防系统集成收入增加原因为公司大力开拓西北,华东,华中地区新业务,政府,学校,事业型单位项目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

 安保押运项目收入增加原因为卫安1基于市场情况提高服务单价及银行项目较往年有大幅增加。

 3.3.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东北地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为中安消股份租赁业务及城市级安全系统工程建设业务增加;

 华中地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为开拓新客户;

 西北地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为大型国企客户工程业务增加;

 西南地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为智能交通工程业务增加。

 亚洲地区营业收入不包含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

 3.4、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拥有丰富的安防系统集成和安保运营经验,以及国际化的运营服务管理经验,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安保运营服务商。

 3.4.1、强大的研发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研发基础设施和专业配套齐全的研发人才,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强。除通过自主研发获得核心技术外,同时采用校企联合、引入院士级研发团队等协同创新的合作模式,开创了集前瞻性技术研究、综合业务运营核心平台开发、重点行业解决方案及配套软硬件组合开发、全面快速系统集成支持于一体的先进技术生态链模式。

 目前公司大力投入研发,每年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呈不断增长的趋势。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126项技术专利(包括18项发明专利、5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9项外观设计专利),并已获得13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和30项软件登记证书,申请注册商标11项。

 3.4.2、全产业链、跨区域的服务体系

 公司通过行业整合的方式打造出完整的安防产业链,并开始构建“大安全”战略平台。公司“综合化、一体式”的服务体系可以为智能建筑、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医疗、平安城市、安保运营等提供创新性的行业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之上,公司结合安防行业的发展趋势,加大系统集成和安防运营服务业务的开发与突破,为公司开展综合安保运营服务创造先发优势,率先将安防行业产业链的重心向产业链下游转移,迎接中国安防市场走向运营服务时代。

 在服务范围上,国内的安防市场区域性明显,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海三大经济发达地区。国内大多数的安防企业通常在单个区域市场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仅有少数企业具备同时在多个区域市场进行大规模业务开发和运营的能力。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依托于上市公司资源,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需求,公司安防系统集成服务成功布局华北、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等区域市场,形成跨区域网格化战略布局,并通过收购香港卫安,涉足香港、澳门及东南亚安防安保服务市场,布局“一带一路”战略。

 3.4.3、布局“互联网+”综合安保运营服务

 公司结合多年深耕安保运营领域所积淀的深厚经验,通过对当前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的深入分析,借鉴国内外大型运营商系统模型的成功案例,构建出综合安保运营服务平台。该平台通过将现金押运、高端人力保安、值机服务、报警运营等业务搭建在同一个系统之中,实现对企业或者客户数据的信息化、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和决策的信息化。该平台的应用及推广将有助于解决传统安保运营服务和联网报警服务的小规模、难以跨地域的管理和服务模式问题,能够实现多级互联的平台化、各地区分支机构总部集约化的管理,使得为用户提供全新的安保综合业务成为可能。与此同时,这一平台的应用实施有助于公司通过大数据技术挖掘增值业务,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进一步扩大了安保运营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

 3.4.4、良好的品牌与企业形象

 公司注重开展品牌建设工作,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众多的荣誉与客户好评,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荣获“2015年中关村成长榜企业TOP100-成就奖”、“2015最佳品牌形象奖”、“2015年北京品牌100强”、“中国百大智能集成企业”、“2014年度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等奖项。此外成立于1977年的香港卫安,在香港及亚太地区被认为是最值得信任的安保运营服务商之一。

 3.5、 投资状况分析

 3.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5,379,154.74元,期初余额6,640,252.69元,减少18.99%。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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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1、2015年2月13日,公司持有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50,368股股份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竞价,竞买人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的报价人民币3,313.37万元为最高报价,成为该部分股权的受让人。

 2、公司按交易价格扣减2014年分红后定为公允价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将该项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5.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子公司、下属公司分析

 ■

 主要子公司、下属公司说明:

 1、上述子公司、下属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数据为其单体报表数据。

 2、香港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于报告期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2015年4月其名称由“香港飞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香港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3、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由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冠林神州科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完成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

 4、中安消物联传感(深圳)有限公司,由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完成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

 5、卫安有限公司(Guardforce Limited)、卫安国际香港有限公司(Guardforce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运转香港(文件交汇中心)有限公司(DX Group (HK) Limited)为公司下属公司卫安1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购买卫安1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业务性质为持股公司,主要资产为持有上述3家公司股权,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3.5.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6.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283,020,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应派发现金红利共计128,302,099.20元,扣除不享有股利分配权的股份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27,125,262.80元,有关信息详见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分红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6日,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5月6日。

 3.6.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3.7、其他披露事项

 3.7.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7.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7.3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登记表: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购买并取得卫安1有限公司的所有权,该合并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015年1-4月50,646,916.39元、2014年1-6月26,546,349.81元。上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被合并方卫安1有限公司于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已包含于本报告的合并利润表中。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4证券简称:中安消公告编号:2015-123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涂国身先生,董事吴志明先生、于东先生、邱忠成先生,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郝军先生、秦永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2亿元和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方案,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方案为准。

 同意公司为其申请综合授信方案提供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决策程序。具体担保内容以担保合同为准。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更多信息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7)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5-124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王蕾女士,监事谭影女士、王一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蕾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5-126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93号文核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994,45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999,993.98元。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5年1月20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33,939,994.1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9,059,999.88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4]4834001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按照承诺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12,061,855.31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合计524,005,211.66元,含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274,005,211.66元(包含银行利息收入2,128,516.28元,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1,443.41元),及投入现金管理的金额2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2015年2月13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12,061,855.31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合计524,005,211.66元,含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274,005,211.66元(包含银行利息收入2,128,516.28元,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1,443.41元),及投入现金管理的金额250,000,000.00元。

 三、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2,061,855.31元(含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32,155,073.66元及新增的城市级安全系统工程项目与安防系统集成常规投标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城市级安全系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安防系统集成常规投标项目资金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8340014号),截至2015年4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32,155,073.66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32,155,073.66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出具了《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出具了《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公司2015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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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54证券简称:中安消公告编号:2015-127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2亿元和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方案,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方案为准,公司拟同意其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方案,拟同意为其申请综合授信方案提供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北楼17层12-13

 法定代表人:周侠

 注册资本:99,398.9994万元

 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支持将有利于其业务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营销规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8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有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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