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车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81号),核准豁免北车集团因合并而增持本公司7,889,406,857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15,259,580,738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9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