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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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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经济仍维持着近年来较低的增长速度,宏观市场环境仍面临着结构性下调的巨大压力。受此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减少,但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本着依法经营、为股东寻求最大回报的理念,依托2014年度奠定的良好基础,凭借在电路保护元器件领域的领先优势,专注主营业务,继续加大对新产品和优势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在巩固现有客户群体同时积极拓展客户资源与渠道,实现了公司在弱市环境下的稳定发展。

 一、2015年1-6月经营状况

 单位:元

 ■

 201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23.0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27%,实现净利润1,258.9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7.80%,主要原因如下:

 1、 受国、内外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下游市场需求有所减少。

 2、 受全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兴高端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增长放缓的影响,客户订单量略有下滑。

 3、 受房地产转折性变化的影响,家电类、生活电器类客户的订单量有所减少。

 4、客户终端市场面临的竞争压力要求成本下降,部分产品的销售单价有所下调。

 5、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较往年有所下降。

 2015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4.3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0.60%,主要系报告期内货款回收较大幅度减少,而经营性款项的支出未有较大变化。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厂房建设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公司完成厂房主体工程建设,目前仍处于内部装修阶段,公司预计于2015年下半年能完成全部装修工作并启动厂房搬迁计划。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5-03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9-19号公司综合楼六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4日通过书面及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舒婷女士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董事黄舒婷、郑倩龄、黄恒明、苏朝晖、连剑生、徐强、曾招文7人现场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5-03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9-19号公司综合楼六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4日通过书面及电话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家山先生主持,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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