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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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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上半年,公司围绕 “ 抓销售、促回笼,抓管理、增效益 ”的工作方针,以推进各项目销售为工作重心 ,积极采取多种营销方式,稳步提升销售,加快资金回笼。一方面,公司继续强化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项目营销及物业管理等部门联动,狠抓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建造让客户满意的优质工程;另一方面从源头上加强基础管理、严格制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队伍工作作风,促进企业管理上台阶。上半年主要开展的工作:

 1、广开渠道,促进销售。营销管理工作仍然作为集团全年的重点工作。在国家房地产新政和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影响下,市场预期发生转变,购房者信心有所恢复,观望情绪逐渐减退;公司适时优化推盘和策略定价,积极去库存,回笼资金。以“全员营销 ”为重点,全力推进各项目销售工作。

 2、抓质量保进度,打造优质品牌。以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为工作核心,现场管理与制度流程建设并重。继续坚持样板引路制度,修订并完善了《样板引路实施标准》,对各分项工程样板做法实行标准化管理,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全程跟踪,结合工程日常巡检,促进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

 3、优化设计,严控成本。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成本、价格、利润的“三项目标”管理,深化成本管控模式;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设计优化和过程监督。

 4、继续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公司通过健全融资统筹管理,降低资金成本,为项目储备及开发提供资金保障。

 5、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培养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增强队伍核心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培训内部讲师,营造企业学习氛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5-43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2015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科技支行融资1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详见《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45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物流”)拟向兴业银行科技支行申请融资人民币1.3亿元 (最终以合同为准)。融资以鸿基物流公司租金收入或本公司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该项融资由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永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同时提供担保。

 贷款人(即债权人):兴业银行科技支行

 借款人(即债务人):鸿基物流

 担保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永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5月2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明珠道15号区B-2栋五、六楼

 法定代表人:唐晖

 注册资本:1125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装卸、货运代办、铁路货代;兴办实业;仓储服务;设立公共保税仓库。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鸿基物流100%的股份。

 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鸿基物流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6,282.67万元、负债总额为68,271.28万元、净资产为-1,988.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3 %、1-6月营业收入为177.10万元、利润总额为-1,247.52万元、净利润为-1,247.5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鸿基物流向兴业银行科技支行申请融资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及深圳市鸿永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鸿基物流为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4,113.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9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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