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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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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结合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御银秉承“诚实务实、专业专注、自主创新、稳健规范”的企业精神,始终牢牢锁定ATM(取款机)与CRS(存取款一体机)的金融高端制造业的经营理念,紧密围绕市场需求进行深度挖掘和创新,在继续做好现有产品的同时,通过自主研发与增强研发团队建设、整合产品业务结构,加大市场客户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779.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9%;实现利润总额5,808.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9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9.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47%。

 公司取得了1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1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项资格认证证书、9项产品认证证书;公司已经连续八年获得“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连续九年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

 ①变更日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②变更原因:更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的向光规定“企业至少应到于买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正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了为使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为经营决策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予以变更。

 ③具体变更内容和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变更前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

 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

 ④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使用法。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公司测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影响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为445,515.75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董事8名,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石本仁先生、徐印州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新增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广州智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融设备配件采购合同。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文江先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6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8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广州智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萃电子”)签订金融设备配件采购合同,鉴于智萃电子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现公司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文江先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单位: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8月24日与智萃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广州智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407;

 法定代表人:梁峻;

 注册资本:人民币501万元整;

 股权结构:广州杰萃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9.80%;罗灿裕占股0.2%;

 经营范围:研究与实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智萃电子总资产1,700.12万元,净资产151.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53万元,净利润-132.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萃电子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智萃电子经营风格稳健,合作关系稳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智萃电子签订金融设备配件采购合同,采购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向智萃电子采购金融设备配件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合同内容已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物料供应渠道的稳定,节省公司经营成本,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四)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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