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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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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2015年上半年的财务会计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讨论与分析,认为:2015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在经营上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服务、创新”经营理念,正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发挥自身特点、优势,加大业务拓展与升级,着力提升竞争能力,努力创新经营模式,同时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更加细致的差别化服务;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资产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持续盈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604,301.3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7%;营业利润26,620,695.10元,同比增长12.89%;利润总额26,356,390.97元,同比增长13.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34,810.39元,同比增长12.7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木水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5-022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15年8月10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8月21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木水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也对该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5-023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8月21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永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5-025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1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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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实际投资主体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无实际投资主体变更情况。

 六、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840,274.77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5年6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2号《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置换。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7月实施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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