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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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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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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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04亿元,负债2.71亿元,股东权益8.33亿元,资产负债率24.55%。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包括炭黑产品与煤焦油加工产品。 炭黑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74.77%,煤焦油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25.23%。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2.08%,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50%,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1.3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1980.60万元。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973.1万元,同比减少2.08%;营业成本为31819.74万元,同比减少2.50%,主要系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3074.50万元,同比增加182.98万元,增幅6.33%,主要原因是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1966.27万元,同比增加568.46 万元,增幅40.67%,主要是修理费、人工费用等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419.85万元,同比降低193.12万元,降幅31.51%。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3.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61%,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票据结算比例提高所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良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2015年8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