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9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44 号文批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 6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5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发行规模,具体请参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8月21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其中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为40亿元,票面利率为3.84%;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4.20%。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