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600983公告编号:2015-023),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已陆续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协商及相关决策程序需要时间较长,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就具体重组方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进行讨论,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公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