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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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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债券代码:112055 债券简称:11徐工01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15年8月19日下午14时40分至下午17时;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债权登记日:2015年8月12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内容、召集时间、召开方式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参与投票情况

 参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本期债券共计16,221,098张,占未偿还本期债券总张数的54.07%。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审议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该议案的债券共计15,427,545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51.42%;反对该议案的债券共计793,553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2.65%;弃权的债券共计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0.00%。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债券代码:112124 债券简称:11徐工02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15年8月19日下午14时40分至下午17时;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债权登记日:2015年8月12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内容、召集时间、召开方式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参与投票情况

 参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本期债券共计8,424,626张,占未偿还本期债券总张数的56.16%。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审议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该议案的债券共计7,801,647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52.01%;反对该议案的债券共计622,979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4.15%;弃权的债券共计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0.00%。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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