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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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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5-039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

 ●经公司核查,公司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8日、19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目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5月21日向公司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472号),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并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送;201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函询证并向实际控制人朝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话咨询,除上述已公告的事项外,无其他影响股价的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达成与该事项有关的书面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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