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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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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10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实业”)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5年8月14日,皇冠实业将其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8,621,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2015年8月19日,皇冠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1.1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2%)再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8月1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业绩指标未完成且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办理完成4,404,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94,016,286股减至989,611,486股。

 此前皇冠实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9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质押公告》(临2014-003)、2014年7月19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临2014-047)、2014年11月26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临2014-079)、2015年5月5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临2015-050)、 2015年7月21日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临2015-084)。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皇冠实业持有本公司71,073,761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1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54,000,000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5.98%,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6%。

 由于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2014年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承诺,各重组方应以股份形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其中,皇冠实业应补偿股份数量为2,700,859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皇冠实业尚未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7,073,761股。因此,上述质押行为不影响皇冠实业正常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将提醒皇冠实业切实履行上述业绩补偿承诺。本次业绩补偿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临 2015-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及之前已披露的股权质押情况外,本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持有或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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