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有部分投资者致电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求证有关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现将证金公司及相关基金的资产管理计划、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的股东名册显示,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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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直接引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数据;上述百分比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