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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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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可以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可更有利于区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更清晰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同时更有利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对项目进度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为2015年6月30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1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本公司董事会进行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6月30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在合同履行的在建、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存在明显差异,为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实际风险状况。

 2、公司对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业务按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进一步细化,将应收款项由原来按客户划分调整为按客户与项目划分,将更有利于区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更清晰客观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

 3、调整后,更有利于将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公司将按客户与项目归口管理应收账款回收工作,更有利于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

 (三)变更后与变更前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比较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行业

 ■

 ②建筑智能化行业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注:上表中的信用期指项目决算完成后一年内。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行业

 ■

 ②建筑智能化行业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于201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未超过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等标准,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可以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可更有利于区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更清晰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同时更有利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对项目进度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震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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