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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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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5-056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技术项目合作框架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甲方”)近日与张子宇先生(以下简称 “乙方”)签订了《三素分离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方案》、《木质素基材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方案》,现将协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介绍

 张子宇先生1975年生于一个研究发明世家,自幼热爱钻研和探索,1997年毕业于唐山理工学院化工工业物理分析系。2002年为解决和完善竹纤维的强力低及提取过程中存在的污染问题,研发出了一项零污染、零排放100%回收率的生物质利用新技术路线,该项技术的成功问世,彻底攻克了国内外一百多年来一直延用的传统酸碱法的制浆技术瓶颈,从源头彻底解决了政府付出极大代价进行治理的造纸业黑液排放污染的问题,还同时获得了大大高于纤维素价值的多种副产品。

 张子宇先生2007年获得“利用竹材生产再生纤维素纤维及副产品工艺方法”专利;2008年“通用有机物分离生物质能材料”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10年获得“生物质有机组分的分离工艺方法”专利。

 二、合作背景

 1、三素分离项目:

 木质纤维素原料是自然界中存在的天然可再生高分子化合物,主要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三大组分。其中纤维素和半纤维素都属于碳水化合物,而木质素属于芳香族化合物,纤维素分子通过规则、紧密排列形成致密的天然抗降解屏障,木质素和半纤维素通过大量的氢键像胶黏剂一样填充在纤维之间,稳定着纤维特有的结构。通过有效的物理、化学、生物催化方法可以将木质纤维素原料中的纤维素、半纤维素转化为糖源,加工成乙醇、丁醇、乙二醇等可再生能源和化学品;也可以将纤维素衍生化,比如经酯化、醚化改性加工成可降解性材料、高性能吸附材料及固定化材料等;而半纤维素材料在人类食品营养、医药、保健领域发挥着不可忽略的作用,比如木糖、木糖醇、低聚木糖等功能性食品及添加剂;木质素主要由对羟基苯丙烷、愈创木基丙烷及紫丁香基丙烷等结构单元组成,在农业方面可用作复合缓释肥、土壤改良剂、农药缓释剂等,在石油工业方面,可作为钻井泥浆助剂、降粘剂、橡胶补强剂及高性能防火材料、碳纤维等。目前国内外已经采用蒸汽爆破法、酸碱处理、有机溶剂处理、超临界萃取等方法进行分离,但由于其结构的复杂性,很难实现三大组分的高效清洁分离,在提取一种组分的时候容易造成其他组分的破坏及损失,得到的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纯度低,分离过程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

 采用含催化剂的复合有机溶剂体系及生物质有机组分分离提取生物质中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性技术。该技术原料利用率高、溶剂可循环利用、耗水量少、综合能耗低;不排放废液、废气、废渣,生产过程环保、设备投资低;分离提取的三素产品得率高、纯度高,产品质量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该技术为三素的精细转化提供了更有利的保障,为龙力秸秆(玉米芯)综合利用效益提升创造了更有利的发展空间。

 2、木质素基材碳纤维项目

 碳纤维是一种含碳量大于90%的特种纤维。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具有高强度、高模通量、耐高温、耐腐蚀、耐疲劳、抗蠕变、高导电与传热等优良特性。碳纤维不仅具有碳材料的固有表征特性,又兼备纺织纤维的柔软可加工性,是新一代增强纤维。作为高性能纤维的一种,碳纤维材料已在军事及民用工业的各个领域取得广泛应用,从航天、航空、汽车、电子、机械、化工、轻纺等民用工业到运动器材和休闲用品等。过去碳纤维除做绝热保温材料外,一般不单独使用,多作为增强复合材料加入到树脂、金属、陶瓷、混凝土等材料中构成复合材料。增强型复合材料可以用作飞机结构材料、电磁屏蔽除电材料(火箭喷管、鼻锥、大面积放热层)、机动船、工业机器人、汽车板簧和驱动轴等、卫星构架、天线、太阳能翼片等,已经得到广泛使用。

 碳纤维按来源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人造纤维,如粘胶丝,人造棉,木质素纤维等,另一类是合成纤维,主要是石油等自然资源中提纯出来的原料,在经过处理后纺成丝的,如腈纶纤维,沥青纤维,聚丙烯腈纤维等,目前只有粘胶纤维、沥青纤维和聚丙烯腈纤维三种原料制备的碳纤维工艺实现了工业化生产。

 我国木质纤维素原料总量约有30亿吨,采用含催化剂的复合有机溶剂体系及生物质有机组分分离提取的木质素具有灰分低、无碱、羟值高等特点,经过碳化后制成的碳纤维具有高强、高模、高导电、高导热的特性,是我国航空航天、军事工业及军备竞争急需的关键性材料,这标志着我国高性能碳纤维提取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一旦木质纤维素原料的碳纤维产业化后,将广泛用于航空航天、军事工业、医药卫生及健康领域,将为世人所瞩目。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项目描述:以生物质为原料,进行三素分离(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的技术,实现植物资料的综合利用;以生物质为原料低成本制备高性能木质素基碳纤维技术。

 2.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以共同开发的方式合作成立新公司,拟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乙方技术许可甲方期间,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

 (3)双方尽快合作建设:三素分离规模化工业生产线和木质素基碳纤维中试线及规模化工业生产线。

 (4)新公司成立时,甲方持股新公司比例为67%,乙方持股新公司比例为33%,若新公司需要增资扩股时,双方拥有优先权利,以现金或经过评估后的资产或技术作价来确定持股比例。

 (5)公司因以上技术实现的净利润分配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3、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符合相关技术研发的实验室及设施。

 (2)甲方提供以上中试线(木质素基碳纤维项目)和规模化工业生产线的设备、厂房及资金投入等;

 (3)乙方到新公司中负责项目的建设、研发及产品质量。

 (4)双方共同推动产品下游应用及相关新产品研发。

 4、对知识产权的约定: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生相关知识产权纠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致力于相关产品后续衍生技术的开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甲方双方共享。

 (3)乙方到新公司中负责项目的建设、研发及产品质量。

 (4)双方共同推动产品下游应用及相关新产品研发。

 四、合作协议对公司影响

 1、本次签订的技术开发协议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将充分发挥在技术、资金、市场开发等方面各自的优势,实现相关技术的产业化。

 2、本协议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将对公司未来市场拓展产生积极意义: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对公司以后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政治、经济等方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张子宇先生所签订的《三素分离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方案》、《木质素基材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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