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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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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随着国家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经济发展逐步步入新常态,发展趋势放缓,增速逐步回落。受宏观经济形势低迷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行业除光伏行业外均受到一定制约,需求低迷。加之新增产能释放,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回落,导致营业收入在销量同比略有增长的情况下小幅下降。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63亿元,同比下降4.63%;同时,由于期间费用增加,导致最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1.59万元,同比下降34.0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下游行业需求低迷,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不同程度回落,导致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原材料价格下降,采购成本降低导致营业成本降低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员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支出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员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折旧费、税金及研发费用支出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着募投项目逐步投入募集资金逐步减少,存款利息大幅减少;此外,银行贷款同比大幅增长导致贷款利息大幅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支付各项税费、员工薪酬及购买商品现金支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收购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研发项目增加,研发费用支出增加

 2 其他

 (1)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4年年报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了2015年的经营计划,公司计划2015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较2014年度增长25.26%。(注:本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3亿元,完成年收入计划的36.83%。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无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变化。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5月15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分配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5,76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公司于2015年6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司以2015年6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少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尹胜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曹学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以上议案五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90 号《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98.9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001.0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1年5月17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年5月18日审验,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1】第【080005902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99,226,260.25元,明细见下表:

 ■

 注①: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129313725894账户于上年度注销后的余额2,194.32元在上年度末暂未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项余额已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股份”)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材”)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东材股份与江苏东材会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募集资金在其他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99,226,260.25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进行存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6月30日,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所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0,643.1962万元。

 公司已于2011年7月08日完成资金置换。

 3、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1年6月30日,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拟将超额募集资金中的15,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已于2011年7月15日归还完毕上述贷款。

 4、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1年9月14日)起不超过6 个月。截至 2012 年 3 月 12日,公司已将 3,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5年6月30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6、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1年6月30日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块工业用地,用于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该地块在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交通便利,面积约420亩,土地价格预计13.6万/亩(具体以签署的土地出让协议为准),土地出让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有关该地块的其他情况以绵阳市国土局挂牌出让公布的信息为准。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付土地款2,273.27万元。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315万元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无卤永久性高阻燃聚酯生产线,使用超募资金14,779万元投资建设年产2000吨电容器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项目,使用超募资金6,79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7200套大尺寸绝缘结构件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575万元投资建设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

 (3)为了确保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00吨电容器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项目”稳步实施,使东材股份尽快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从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和制造水平,实现公司快速发展,增强资本实力和业务发展能力。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4,779万元向子公司东材股份增资。

 (4)鉴于公司有部分客户使用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为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决定利用销售回笼的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款及设备款,并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共计25,653.94万元,公司已置换23,527.74万元,剩余2,126.19万元按规定公司将于2015年3季度办理置换手续。

 (5) 2012年4月17日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使用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追加投资年产15,000吨特种聚酯薄膜技改项目,追加投资额为3,740万元,达产后可实现年产20,000吨特种聚酯薄膜的规模。

 (6)2012年7月23日经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7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占出资额的99%;同意由江苏东材在江苏海安经济开发区购置不超过500亩的土地,土地价格预计9.6万元/亩,(具体以签署的土地出让协议为准),土地出让金总额不超过4800万元;由江苏东材作为投资主体投资41,992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截止2015年6月30,公司已付土地款及相关税费2,709.68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搞)》的规定,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等情形,公司决定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 2013年7月17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公司2013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项审议通过。

 2.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3年11月0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11月08日,同意公司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0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42 元。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013年度业绩指标未达行权条件;(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吕广均、魏伟、倪平、许显成、张捷杰、程国虎离职;(3)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决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

 由于公司2013年度(即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相应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相应的可行权数量(4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由于激励对象吕广均、魏伟、倪平、许显成、张捷杰、程国虎离职,董事会决定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二期及后续各期的股票期权共计828,000 份做作废处理。因此,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21人调整至 115人,授予且有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000,000 份调整至35,172,000 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o–V,其中Po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0.1,为2014年度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其中:Po=6.32,为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6.42进行调整后的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6.32-0.1=6.22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度(即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相应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相应的可行权数量(4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对象吕广均等6人已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同意由公司将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2.80万份股票期权终止行使。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吕广均等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终止行使的行为合法、合规。

 3、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经公司调整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核实后认为: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吕广均等6人已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取消已授予该6人的剩余全部股票期权共计82.80万份,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调整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调整程序、调整方法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尹胜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 年8 月 19日收到董事尹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尹胜先生因身体和年龄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尹胜先生在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工作,担任公司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职务。

 尹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尽快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董事就任前,尹胜先生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履行董事的各项职责;并将继续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切实履行有关法律义务。

 公司董事会向尹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曹学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于少波先生提名,提名曹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曹学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曹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需求,并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件:

 曹学简历

 曹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

 1994年7月毕业分配至四川东方绝缘材料厂工作,历任车间技术员、质检处质管员、销售分公司会计、经理,华南区域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2005 年 6 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 年 6 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0 年 7 月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出站。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5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东材科技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7日

 至2015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04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四川省绵阳市三星路188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15年9月04日9:00—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2015年9月04日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上海股票账户卡。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 话:0816—2289750

 传 真:0816—2289750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周乔、陈杰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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