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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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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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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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较去年同期7.4%的增速有所下降。在我国经济增速整体放缓、下游食品饮料行业由全面增长改为结构性增长的新常态背景下,公司保持对核心客户销售稳定增长,二片罐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初步具备全国性业务布局。各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顺利,为持续性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公司产品包装设计、品牌管理、灌装业务、信息化服务等新业务顺利开展并逐步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公司也积极投身产业资本运作,与主业协同发展,持续强化公司综合包装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
报告期工作回顾:
(1) 经营业绩总体良好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772.71万元,同比增长21.21%;实现营业利润 72,938.33万元,同比增长3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68.71万元,同比增长30.13%。
(2) 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进程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现有业务稳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与新客户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施产品差异化竞争策略,涉足异型罐、铝瓶罐等产品包装类型,为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制作、品牌管理到灌装等一体化的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塑料软包装领域的领先企业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战略投资,旨在使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协同与互补效应,公司将在产品类型和客户领域的双纬度上继续探索多元化发展的格局。
报告期内,红牛二维码产品已按计划批量生产并陆续上市,公司智能包装业务迈出坚实的一步。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计划推进并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全部完成,超募资金全部规划并完成,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二片罐业务战略布局趋于完善。广西二片罐项目竣工投产,山东青岛二片罐项目按计划建设中,将于下半年建成投产;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新建项目湖北咸宁新型二片罐项目开工建设、陕西宝鸡二片罐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筹备工作启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新增子公司有:湖北奥瑞金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陕西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湖北奥瑞金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22300000042050,住所为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周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圆整,主营业务为碳酸饮料(汽水)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风味饮料类、特珠用途饮料类、其他饮料类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旅游景点开发;农业综合开发。
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22300000042201,住所为咸宁市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内,法定代表人为周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圆整,主营业务为金属包装制品设计、制造、销售;从事节能技术开发和资源再生的技术开发;进出口业务贸易。
陕西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注册号为:610300400001362,住所为宝鸡市陈仓区科技工业园内,法定代表人为周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圆人民币,主营业务为金属制品设计、制造、销售;从事节能技术开发和资源再生的技术开发;进出口业务贸易。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60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9日发出,于2015年8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 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61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5年8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中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62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了关于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平安证券的合作将覆盖体育文化项目的筛选与投资顾问、再融资保荐、债务融资顾问等全方位的资本运作。
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3.注册资本:人民币706,379.82 万元
4.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或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5.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安证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7.本公司与平安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第一大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平安集团是立足保险、银行、投资的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其在实体产业、金融产业,传统行业、互联网等新兴行业拥有全方位的行业布局和庞大的资源网络,平安证券依托平安集团深厚的战略资源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甲方: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甲方选择乙方担任产业基金的唯一投资顾问,为产业基金投资运作提供全方位的投资顾问服务。
3. 产业基金规模初定为5亿元人民币,可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募集。
4. 乙方应选派有项目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产业基金投资顾问团队,并保证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
5. 乙方积极寻找文化体育领域内的投资项目,为产业基金提供项目资源;积极寻找资金方,为产业基金募集优先级资金份额。
6. 乙方为产业基金运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后管理服务。
7. 乙方积极协调平安集团下属的相关子公司及业务部门,协助甲方实现产业基金投资收益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业务。
8.在发生实际业务合作时,双方应就具体业务协调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及费用支付在另行签订的《投资顾问协议》予以明确约定。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确定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超5万亿元的发展目标,把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进行扶持,体育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升级也为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条件。政策和消费的双重助力将推进我国体育产业的长足发展。
面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巨大空间,公司与平安证券在体育文化产业领域进行合作,对优质的体育产业投资标的进行筛选、储备和孵化,为公司整合体育产业链资源提供充足准备,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可借助体育平台为下游客户提供拓展市场渠道、品牌推广等多方面的增值服务,深化与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公司“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通过与平安证券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可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利用优质的客户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战略目标,可为公司持续发展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待进一步商谈后签订具体协议、合同等,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目前体育产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尚在逐步完善中,国内体育产业资源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基础还比较薄弱,可能由于政策、市场、业务经营模式、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做到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