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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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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关于2015年上半年总体经营情况

 1. 公司入选中上协国防军工板块,并继续获得海军特大型装备研制项目中航空管制分系统相关合同,军工装备项目对公司业绩贡献将持续增长。

 2. 自主开发的两种飞行模拟新产品(D级飞行模拟机视景系统、针对民航空管系统需求的管制员体验飞行模拟机)通过民航鉴定,并获得首套订单。

 3. 飞行模拟机培训业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增发募投购置的两台全新空客320 D级飞行模拟机满负荷运行,效益显著。公司于2014年底订购的第三台全新空客320 D级飞行模拟机,已开始工厂验收。飞行模拟机培训业务将持续贡献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

 4. 三维测量和三维人脸识别取得重大进展。

 公司和与英特尔公司合作开发的国内第一套三维人脸识别系统,用公司开发的高精度三维人脸测量仪器进行人脸注册建库、英特尔公司开发的精度较低的传感器进行现场三维人脸采集,公司开发的三维人脸识别软件进行现场对比。该系统已经开始在ATM机和社保柜员机上安装,接受进一步测试检验。针对视频监控需要的“3D建库+2D采集识别”示范系统正在开发中。近期,国防军事、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金融支付安全对要上网的三维人像采集设备和基础软件提出全套国产化的要求,公司已开始研制开发多种成本低、体积小、精度满足特定需求的三维人脸照相机。

 5. 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公司多个空管相关重大项目均未按计划启动或推迟启动,预计将继续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所有在2013年12月中标的“新一代××管制中心系统”项目各个标段的中标人与用户的合同虽然谈判完成,但最终合同仍在逐级报批过程中,公司中标总金额为2.38亿元的两个标段正式签订合同的时间仍不能确定。公司已按计划开展中标标段的部分开发任务。

 公司正在争取的两个空管仿真项目,也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处于中止或推迟启动状态。

 (二)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15%至25%,区间为1,064.02万元至1,564.7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48万元,符合公司前期的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在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5年经营目标的进展情况是:

 1. 关于“净利润增长200%—500%”目标。预期可以实现。

 2. 关于“正式签订‘新一代××管制中心系统’中标标段合同,并按进度完成任务”目标。进展情况是:所有在2013年12月中标的“新一代××管制中心系统”项目各个标段的中标人与用户的合同虽然谈判完成,但最终合同仍在逐级报批过程中,公司中标总金额为2.38亿元的两个标段正式签订合同的时间仍不能确定。公司已按计划开展中标标段的部分开发任务。

 3. 关于“按计划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争取早日启动相关项目的实施”目标。进展情况是:公司于2015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622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于2015年6月26日公开披露了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并上报中国证监会。目前,公司的非公开发行申请仍处于审核过程中,公司现已启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4. 关于“已完成的多项新产品均实现销售,并形成在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目标。进展情况是:管制员体验飞行模拟机和D级飞行模拟机视景系统已实现销售或中标,全年预计签订或中标合同近千万元。大型全景互动体验系统已签订首份合同。基于全景视频融合的新一代机场场面活动智能监控和管理系统,正在结合客户需求和建设计划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实现销售。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无明显变化。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两家全资子公司:成都智胜新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智胜三维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3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潘大任先生出差,委托董事范雄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15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期限1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决定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独立董事发生了变化,同时为加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力量,更好地做好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定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

 1. 游志胜、范雄、雷维礼(独立董事)、林万祥(独立董事)和范自力(独立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游志胜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 范自力(独立董事)、范雄和林万祥(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范自力担主任委员(召集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胡清娴为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为止。胡清娴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清娴个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15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胡清娴因工作变动不宜再担任内部审计部门(监察审计部)负责人职务,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现聘任吴俊杰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为止。吴俊杰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俊杰个人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各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胡清娴,女,40岁,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4年4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吴俊杰,女,41岁,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会计师;2000年10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4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214.8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8.8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34,999.8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57.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2,842.66万元。

 截止2011年11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以“川华信验(2011)7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净额32,842.66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净收入1,531.27万元后的募集总额为34,373.93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373.9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增发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35,185.1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4,373.93万元,使用自有资金811.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大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根据《管理细则》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1年12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财务收益,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了定期存款专用账户;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以较低者为准),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存放的增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4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监事宋江洪先生因出差委托监事宋学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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