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5-3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致使《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财务报告部分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不存在差错,无需更正】: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41页【合并现金流量表】本期发生额列中:“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填录错误。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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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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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111页【57-(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本期金额列中“现金的期末余额”及“减:现金的期初余额”填录错误。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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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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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111页【57-(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表填录错误。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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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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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112页【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表中的“货币资金”及“合计”填录错误。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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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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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74页【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的其他说明有误。
更正前:于2015年06月30日,本公司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37,179.74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168,388.81元),其中:
(1)银行存款人民币315,327.28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815,618.95元),系出售商品房的按揭贷款保证金存款,该存款使用受限。
(2)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21,852.46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9,352,769.86元)系金叶印务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孳生利息,暂未转入基本存款账户。
更正后:于2015年06月30日,本公司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837,471.41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168,388.81元)。其中,
(1)银行存款人民币1,815,618.95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815,618.95元),系出售商品房的按揭贷款保证金存款,该存款使用受限。
(2)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21,852.46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9,352,769.86元)系金叶印务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孳生利息,暂未转入基本存款账户。
六、《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120页【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列表中的“担保金额”填录错误。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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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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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125页【(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负债总额的分部间抵消及合计数填录错误。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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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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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其它内容不变。更新后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