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自2015年7月23日停牌。公司相继于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2015-046、2015-047)。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类文件也正在有序准备之中。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8月2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财务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不能按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自2015年8月20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10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向交易所申请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停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推进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