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中增加高低压输配电设备购销、生产制造,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8月18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并办理完成了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备案)通知书》,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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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工商登记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