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有部分投资者来电求证有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汇金公司”)买入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情况,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及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现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基金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止2015年8月14日前100名A股股东名册,其中: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847,800股股票,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中国工银瑞信基金合计持有公司41,664,467股股票,占公司全部股份的9.89%;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相关基金合计持有公司5,190,729股股票,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23%。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本及主要股东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