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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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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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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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4月22日,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市场知名度显著提升。同时,受益于家具行业整体保持增长的形势以及各项经营计划的落实,201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54,3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04%;净利润3,812.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6%。
2015年上半年,公司更名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逐步完成“曲美”从家具品牌向家居品牌的转型升级,提升为客户提供家居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上半年度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一)八大生活馆,助力品牌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调整优化现有产品系列组合,着力打造以“后家装阶段整体空间解决方案”为核心的八大“生活馆”。公司根据产品材质、生产工艺、设计风格和消费定位的不同,对公司产品进行了精细划分与组合,推出了满足客户不同生活方式需求的“生活馆”:“维格尚品”生活馆(轻北欧设计风格)、“北欧阳光”生活馆(精致北欧设计风格)、“古诺凡希”生活馆(经典北欧设计风格)、“自在空间”生活馆(意大利摩登设计风格)、“如是·中国家”生活馆(现代中式设计风格)、“万物”生活馆(新中式简素设计风格)、“B8创意空间”生活馆(定制产品、空间管家)以及“艺树空间”生活馆(中式汉唐风格)。
2015年上半年,公司已于市场上正式推出“维格尚品”生活馆、“北欧阳光”生活馆以及“万物”生活馆;2015年下半年,“古诺凡希”生活馆、“自在空间”生活馆、“如是·中国家”生活馆、“B8创意空间”生活馆、“艺树空间”生活馆也将陆续面世。
八大“生活馆”的推出满足了消费者追求不同生活方式和生活体验的需求,是公司从家具企业向“提供家居整体解决方案”的家居企业转型的重要里程碑。
(二)立体渠道布局,导入4.0店面新形象
1、坚持独立店战略,完善渠道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独立店战略,针对旗下家居产品的不同设计风格和目标消费群体,有针对性地增设了20家新的独立店。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经销商302家,经销商专卖店641家,其中独立店132家,店中店509家;公司下属直营专卖店10家,其中独立店5家,店中店5家。
2、推广店面新形象,传递曲美美学理念
继体现家居产品“时尚元素和文艺气质”的第三代旗舰店之后,曲美聘请国内知名设计机构打造第四代店面形象系列之“万字纹”家居空间,展示公司由家具企业向时尚家居品牌升级的店面新形象,传递曲美家具“平易、雅正、精致”的美学理念。报告期,公司在全国陆续开展第四代全新店面形象的导入工作,新一代旗舰店导入了曲美“生活馆”设计理念,从产品到环境等角度精确诠释了曲美家居品牌所传递的生活理念。截至报告期末,曲美已经实现了全国30%店面的升级改造。
(三)优化智能生产模块,打造柔性、绿色生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既定工作计划,对下属各工厂生产线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有序扩大公司产能。2015年上半年,公司与德国舒乐商务咨询公司合作,对公司生产制造流程、设备匹配、业务流程设计、产能平衡等方面进行梳理和优化,同时新建了一条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的实木产品生产线,新的智能生产线将较大程度上提升曲美“万物”、“如是”系列产品的产能;此外,为满足笔八定制子品牌高速增长需求,公司适时扩充笔八工厂的产能。上述产能扩张措施为公司满足市场实木定制化需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除扩充产能外,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在产品环保性能领域的投入力度。自2014年6月公司推出全线水性漆生产工艺之后,公司对该工艺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并取得了显著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水性漆工艺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微波自动干燥线,有效地提升了生产效率和工艺质量。
(四)打造OAO电商平台,架构信息化产业链条
报告期内,公司在“互联网+家居”大背景下,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搭建覆盖客户端、产品端、设计端和生产端的智能信息化平台工程。以下工作正在稳步实施和推进:
1、客户端:整合互联网云平台和线下实体体验店渠道以及从PC、平板到手机的三屏联动,实现以大数据为基础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的功能;
2、产品端:整合了“八大生活馆”产品体系,为客户创造了丰富的生活体验方式,并最终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全方位消费体验闭环;
3、设计端:由产品设计向设计服务延伸,以高质量的生活范本、3D空间设计开放平台和专业设计师服务,满足客户对家居产品自主设计和自主体验的需求;
4、生产端:由曲美自主研发的产业ERP管理系统进行家居产品大数据的搜集、研究和分析,实现信息化、个性化、智能化三位一体的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OAO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逐渐完善了消费者的自主设计功能、向专业设计师的咨询功能、同城家居体验查看功能等,将线上、线下平台打造成为家居产品的综合销售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一体化、便捷的家居消费体验。
(五)携手全球优秀设计师,践行用设计创造生活理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将原创设计作为赢得市场认可的核心驱动力,进一步构建针对空间设计师和产品设计师开放的业务支持平台,进一步扩大曲美的品牌影响力。2015年上半年,公司与意大利著名设计师Simone Micheli合作,推出了“自在空间”生活馆,该产品系列将于2015年9月8日在CIFF上海(虹桥)国际家具博览会上市;公司与意大利著名设计工作室CHYBA AND PARTNERS SRL签约,计划推出“意大利生活馆高端系列”;此外,公司聘请北京张永和非常建筑设计事务所张永和先生为公司特约设计师,从资源配置、空间设计理念和智能家居等多个维度,进行人居空间的研究以及相关产品开发,结合公司在智能生产、用户交互、信息化链条等方面的作为,进一步推进曲美“用设计创造生活”的家居战略。
未来,曲美将和更多国内外著名的设计师开展合作,推出更丰富的家居类产品,为曲美的家居战略和设计创造生活的经营定位奠定坚实的基础;将“曲美”打造成中国最具设计感的家居品牌,传播曲美“简约、时尚、现代”的设计理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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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广告宣传力度,配合各地经销商开展营销活动业务,原有经销商销售额稳步上升,同时报告期内不断拓展新的经销商,使得营业收入上升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8.15%,主要原因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59%,主要原因是销售人员薪酬以及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9.57%,主要原因是本期上市费用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2.3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归还部分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772.89%,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及营运能力大幅提升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84.26%,主要原因是本期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32.62%,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均按年度经营计划进行,无重大经营计划变化情况。
(1)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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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原创设计优势、独立店销售渠道优势、全国性销售网络优势、环保优势及产品质量优势、品牌优势、O2O电子商务优势、信息化管理优势以及优秀的团队管理等。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前期相比未发生重要变化,亦无对公司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发生。
(三)投资状况分析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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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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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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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完成了2014年度现金红利派发。公司根据2014年末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派发股利总计为人民币3,500万元。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无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瑞海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1-1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为570,910,163.5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在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基础上,公司2015年半年度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42,0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242,06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84,120,0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28,850,163.53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及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饶水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推荐饶水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饶水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2015年6月2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已更改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为:曲美家居,公司证券代码“603818”不变。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2、《关于推荐饶水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37)
八、上网公告附件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九、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半度财务报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饶水源先生个人简历
饶水源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5月15日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饶水源先生曾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外埠业务中心经理、现任笔八(北京)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北京曲美沙发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曲美瑞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饶水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0.04%股份,与其他5%以上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6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待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变更
(一)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06万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412万元。
(二)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4,206万元,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8,412万元,均为普通股。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康华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康华宁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康华宁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康华宁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新任董事就任前,康华宁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康华宁先生为公司的发起人之一,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股份未发生变动,并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所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康华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康华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8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7日
至2015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临2015-032)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年9月2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9月2日(星期三)8:3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8号楼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8号楼
邮编:100102
电话:010-8448 2500
传真:010-8448 2500
联系人:刘琼、孟悦悦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下午2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9日分别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凯峰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1-1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为570,910,163.5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在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基础上,公司2015年半年度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42,0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242,06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84,120,0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28,850,163.53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及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3、公司监事会签署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公司代码:603818 公司简称:曲美股份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