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该文件部分内容因工作疏忽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1、《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第4页,四、3、(3)表中:总议案2、对应申报价格(元)由1.00更正为2.00。更正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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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自身疏忽需作出如上更正,给投资者造成不便,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敬请谅解。公司以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