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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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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5—05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此额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4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及授权期限与前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及期限相同。其中,公司对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调整为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4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5年8月13日,在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发生了三起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分别向其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各提供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担保,以及公司为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成都有限公司提供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担保。

 2015年8月1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西安公司向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西安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0日

 3. 注册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大道59号金羚大厦十层1002室

 4. 法定代表人:曾昭德

 5.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及轻质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除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专控、禁止及前置许可项目)

 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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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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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2.西安公司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公司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中信银行西安分行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西安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中信银行西安分行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西安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西安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实际支付款项目为西安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子公司西安公司提供担保,是保证西安公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开展,也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此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此次被担保的西安公司是公司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七、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1,000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34%。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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