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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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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A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541,810,66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依次分别于2012年3月15日和2012年5月9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5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银监会关于交通银行非公开发行A 股和H 股的批复》(银监复[2012]222 号)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2012 年7月20日,本次A 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2年8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97 号)核准本次A 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数量为6,541,810,669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55元/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A股股份的登记和限售手续。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于2015 年8 月23 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普通股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公司与认购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认购股东均按承诺履行。除此以外,上述认购股东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是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海通证券就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

 交通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交通银行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541,810,66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账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05,385,012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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