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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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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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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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家对环境改善的力度加大,新能源发展得到进一步重视,国内光伏市场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周期。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机遇,顺应市场形势变化,拓展营销思路,加强内部管控,以创新驱动未来发展,稳健推进战略发展计划。
1)电池片、组件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国内光伏市场需求保持良性发展,国外光伏业务总体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公司围绕整体运营战略和管理理念,以市场为龙头,落实市场化管理思想。市场营销方面,集中资源深耕国内市场,同时继续维护欧洲传统市场的持续发展和售后服务,积极挖掘海外新兴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销售量达到315MW(不包含自有电站的100MW组件),其中:国内294 MW,国外21MW;生产方面,继续加大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的投入力度,PERC(注:PERC为背钝化发射极电池的英文简称)单晶电池线基本实现满负荷生产,电池、组件的效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PERC多晶电池线的开发也取得明显进展,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对组件封装产能适度扩大,结合组件生产线的技术升级改造成果,目前公司组件封装产能达1600MW。
2)光伏电站业务
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公司积极布局光伏电站领域。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公司积极与地方政府、电力集团协调,可望近期实现100MW的“渔光一体”电站项目并网发电;在做好已投入运营的5.2MW、5.6MW和13.6MW光伏屋顶电站的日常维护和技术分析评价工作的同时,公司继续挖掘现有公司厂房资源,开展已备案的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后续发展能力;此外,公司于2015年7月与新疆奇台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新疆地区投资建设200MW光伏电站。
3)蓝宝石晶体材料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75万毫米4"蓝宝石晶棒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止2015年上半年累计项目投入1.4亿元。完善、优化了100公斤晶体生长热场系统,晶体生长工艺稳定,100公斤晶体生长的成功率、晶锭取材长度以及长晶能耗等指标方面达国际先进水平。同时,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计划在新疆投资总额约25亿元人民币,建设总规模为蓝宝石长晶炉一千台的蓝宝石材料生产项目,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发展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016.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1%;营业利润2179.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6.7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80%,主要原因是组件销售市场的调整致使同比销售毛利有所下降、报告期汇兑损失及研发等相关期间费用的增加所致。
3.1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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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硅片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宣传费、运保费、仓储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汇兑损失及利息支出的增减变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买商品支出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及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款。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新增立项的研发项目材料投入加大。
3.1.2其他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2号)核准,公司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308,33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2.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69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457,79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242,206.00元。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35.5%,组件出货量(不包含供应自有电站的100MW组件)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31.5%。由于国内市场的特殊性,光伏电站的安装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度实施,为此,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组件存量约127MW,结合订单情况及材料、半成品的储备量,均可保障全年经营计划的完成。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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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硅片销售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为开拓国外非欧盟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销售类型所致。
3.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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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无重要变化。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3.4 投资状况分析
3.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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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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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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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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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5.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4,699,759.74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8日,除息日:2015年6月9日。
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计入资本公积金。
3.5.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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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其他披露事项
3.6.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2其他披露事项
2014年8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子常州亿晶与江苏省金坛市朱林镇人民政府签订《光伏农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的公告。《框架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依照协议约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与协议对方在交易细节中未能达成一致,现由于《框架协议》已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框架协议》。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与上年相比,本报告期因股权出售而减少和静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家。详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九节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荀建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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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荀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41。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4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或“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2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308,33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2.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45.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2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4SHA2020号《验资报告》。
2015年1月,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华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中信银行常州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无前次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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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常州亿晶负责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市场情况及自身发展需求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5年1月1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增资86,243万元,增资资金用于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2、2015年1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20.4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180.25万元(包括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50,126.4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目前,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按计划实施中,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无前次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5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此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湘财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湘财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4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2号)核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308,33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2.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45.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2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4SHA2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0,180.25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180.25万元(包括置换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50,126.4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5年1月,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华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中信银行常州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1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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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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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4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杨丹因身体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伟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41。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此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4日
公司代码:600537 公司简称:亿晶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