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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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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7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46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7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以来,公司已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此外为更好的适应市场现状,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基于上述,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应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5.5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14,505,776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550,024.83290,000.00
2偿还银行贷款200,000.00200,000.00
合计750,024.83490,000.00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015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临2015-079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7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发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除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外,不存在其他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为15.58元/股。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490,000.00万元,本次发行数量为314,505,776 股。

2、假设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水平与2014年持平。

3、假设公司在2015年9月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2014年度/

2014年末

2015年度/2015年末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204,800.00368,640.00400,09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648,634.07716,944.311,206,944.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6,502.2476,502.2476,502.24
每股净资产(元/股)3.171.943.02
基本每股收益(元)0.370.21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211.199.4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由于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盈利难以同步增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能够提升公司的产能、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着力提升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能力及效率,强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力,从根本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回报股东创造良好的基本条件。

2、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战略

公司把技术进步作为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实现重大跨越。通过加大技术投入,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工作,围绕安全、环保、优化工艺和节能等目标,进一步规范并推动各项技改工作,控制项目投资风险,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效益。公司将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不断占领技术和绿色生产的制高点。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本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5、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8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以来,公司已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此外为更好的适应市场现状,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基于上述,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应内容,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

调整前: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28.0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15.5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49,287,749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14,505,776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49,287,74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550,024.83500,000.00
2偿还银行贷款200,000.00200,000.00
合计750,024.837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550,024.83290,000.00
2偿还银行贷款200,000.00200,000.00
合计750,024.83490,000.00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基于利润分配的实施、市场实际情况,为顺利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进行的,调整的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8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补充披露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鉴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以来,公司已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此外为更好的适应市场现状,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相关内容的准确性,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修订内容
重要提示2、根据公司2015年7月15日实施完成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修订了发行价格;

3、修订了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释义4、公司名称变更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5、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修订了发行价格;

6、修订了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7、修订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9、补充了公司拟偿还的银行借款的具体情况;

10、根据公司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修订了“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法达成的风险11、删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的表述;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二、公司最近三年分红情况12、修订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
第六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一、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13、根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中的假设条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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