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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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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5-02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8月13日、14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过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到目前为止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近期,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山西省传统优势产业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晋经信投资字〔2015〕150号)(以下简称“《通知》”),包括焦化、钢铁、有色、电力、煤化工等五个传统优势产业三年推进计划(2015年-2017年)。其中焦化产业三年推进计划中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建设重点包括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该项目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目前正在建设中);焦化化产品深加工重点项目中包括本公司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为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投产,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重点储备项目中包括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通知》的详细内容请查询山西省经信委网站。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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