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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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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大东方50%股权拟16亿元转让
□本报记者 张玉洁

 □本报记者 张玉洁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信息显示,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作价16.0311亿元正在挂牌转让,其中重庆市地产集团和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转让25%股份。本次股权受让方需同时受让共计50%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大东方人寿将迎来新的大股东。

 两国有股东同时退出

 资料显示,中新大东方人寿成立于2006年,总部设在重庆,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西部地区的合资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此前,重庆地产集团和新加坡大东方人寿各持有中新大东方人寿50%股份。

 2013年,公司经历了一轮股权转让,现有股东为重庆地产集团、新加坡大东方人寿、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四家股东分别持有中新大东方25%股权。重庆国资控股中新大东方,该企业成为重庆市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

 按照挂牌信息,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新大东方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62亿元,净利润270.31万元;总资产37.22亿元,总负债31.22亿元;净资产约5.99亿元。因此本次挂牌价格溢价达到5倍。

 截至2015年5月31日,中新大东方尚有未决理赔纠纷11宗,涉及金额约17.45万元,未决退保纠纷1宗,涉及金额3万元,未决劳动纠纷3宗,涉及金额26.99万元。截至公告日,上述纠纷尚未经裁决。

 受让方条件设置较高

 财务数据显示,中新大东方近年来业绩难言乐观。

 2009年至2014年间,中新大东方连续亏损,累计亏损额超过3亿元。公司偿付能力不断下降。年报显示,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11年为1171%,到2014年下降到295.78%。

 此次股权转让,对受让方的限制条件颇为具体,可能是为引入新股东而“量身定制”。

 根据公告,受让方需同时受让上述挂牌股权。此外,2018年12月31日前,标的企业资产规模应达到1000亿元以上。这意味着未,来3年中新大东方的资产规模增长25倍以上。此外,受让方具有与寿险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健康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经验。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转让对受让方的条件设置较高,目前资产规模过千亿元的非上市险企屈指可数,不排除重庆国资委希望引入实力较强的大股东。

 中新大东方人寿官网信息显示,2015年3月,在公司2015年股东会上共通过9项决议,其中一项为《关于公司更名和停止使用大东方相关商标的决议》。外方股东是否也有转让股权意向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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