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8月10日发布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起停牌(公司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在筹划和商议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7日起继续停牌,待公司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