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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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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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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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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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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行业形势,在公司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下,公司紧紧围绕着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稳定生产经营,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基本实现了经营目标。

 1、坚持安全发展,巩固夯实运营基础。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岗位责任制,对生产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大了设备隐患排查力度,认真落实整改,实现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安全培训、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监管,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 

 2、加强经营分析,做好预算控制。

 面对愈加严竣的经济形势,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严格按照成本控制目标,认真研究和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过程中各项费用支出,确保各类产品生产成本控制在公司预算以内。特别是在降低燃料成本,公司从原煤种类、原煤数量、采购单价多方面分析、控制,紧紧围绕成本这条主线,为降低原煤消耗对煤场整体进行规划,分煤种堆放、分发热量堆放,采用最优的配比,降低入炉煤成本。

 3、脱硫脱硝项目进展

 公司下属子公司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的脱硫脱硝项目取得了辽市环审[2015]44 号《关于3×75t/h+13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镁法脱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辽市环审[2015]45 号《关于 3×75t/h+13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目前该项目已经竣工,进入试运行阶段。

 4、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度 

 报告期内,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和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2015年 4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正式受理。在证监会审核期间,公司积极同中介机构认真详细的对证监会审核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披露。2015年7月29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63次会议有条件通过。

 报告期内由于受电价下调,脱硫脱硝项目试运营停机影响,以及蒸汽产品主要客户使用量的减少等原因。公司上网发电量,蒸汽销售量略有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34%;实现净利润934.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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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银行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收回电费减少及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支付固定资产项目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派发现金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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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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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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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4月28日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7,681,76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方式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派发红利共4,153,635.20元(含税)。现金红利的发放日和除息日为2015年6月19日。

 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六)其他披露事项

 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无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守信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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