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董事会工作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恪守股东大会授权的权利,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制定的经营计划,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改善公司销售和服务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公司于2014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顺利挂牌上市,随后积极开展募投项目的投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的基础工程及设备调试将近完成,部分厂房于2015年开始投入使用,生产产能将逐步得到释放。

 (2)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9,190万元,比2014年同期增长29.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65万元,比2014年同期增长12.62%。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系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以及市场推广力度,开拓新客户,销售订单增加所致;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4,858万元,比年初增长了1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2,952万元,比年初增长了1.29%,公司股本由9335万元增加至18670万元,股本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进行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送红股5股,转增5股,派2.00元)所致。

 (3)研发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研发,把研发放在战略高度,坚持研发高投入,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新产品,完善核心技术,升级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力。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发并推向市场的新产品系列有:手电筒系列KN-5012/4053、马灯系列KN-6040LSMD/3003LSMD、180度照明灯系列KN-8832L/9930LSMD、手提灯系列KN-2325AML、台灯系列KN-8822/8822A、挂墙灯系列KN-6630LSMD/9932LSMD、吸项灯系列KN-230、消防灯系列KN-5005L等。

 报告期内,公司共确认申请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获得专利授权57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专利32项。

 (4)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深圳市前海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服务等。目前,控股子公司已正式开展各项业务,运营情况良好。

 (5)风险提示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获得的所得税优惠已于到期,目前已向相关科技部门提交重新认定申报材料,如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所得税率将出现上升,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带来一定的影响;如获得通过,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将按15%进行调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4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邮件及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10: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田畴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66,685,016.01元(含银行利息362,780.32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其中包括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65,619,106.71元置换公司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065.77元(含银行利息),专项账户于报告期内产生的支出均为募集资金余额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扣除。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整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金莱特: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1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相关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4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人员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杨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账户于上述期间并无发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前期披露的相关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整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金莱特: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18)。

 三、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