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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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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区财长批准
希腊第三轮救助协议
□本报记者 汪珺

 □本报记者 汪珺

 

 欧元区19国财长日前在布鲁塞尔批准了希腊第三轮救助协议,为希腊获得约860亿欧元(约合950亿美元)救助贷款铺平了道路。该救助协议还需经欧元区成员国和欧洲稳定机制(ESM)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根据欧元集团会后发表的声明,新贷款为期三年,分批发放。首期资金260亿欧元,用于希腊银行重组、偿还欧洲央行贷款等。在财政目标方面,救助协议允许希腊2015年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0.25%。但明年起需实现财政盈余,财政盈余占GDP的比例2016年为0.5%,2017年和2018年分别为1.75%和3.5%。

 根据新救助协议,2015年年底前,希腊需通过出售部分国有资产成立一个总额为500亿欧元的独立基金,由相关欧盟机构实施监管。独立基金中的一半用于银行重组,四分之一用于降低债务占GDP的比重,剩余四分之一用于投资希腊经济。此外,希腊还需进一步深化养老金、就业和产品市场、公共部门等方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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