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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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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多举措促进并购重组市场化
已受理12只香港互认基金注册申请
王小伟

 □本报记者 王小伟

 

 关于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举措,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4日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证券法》修改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取消和简化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确保基金互认工作顺利实施,中国证监会正积极协调相关部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已正式受理12只香港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相关注册审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此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正在牵头推进市值管理的进一步研究工作。

 对于“在取消现金收购的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后,监管层对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的问题,邓舸表示,2014年,证监会配合全国人大修改了《证券法》,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行政许可;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除构成借壳上市外,全部取消审批;简化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批的情形;完善了并购重组股份定价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允许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并购。

 邓舸指出,近期证监会采取多项举措,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一是扩大配套募集资金比例,由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提高到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二是继公开受理、反馈、重组委审议、审结等审核时点后,公开审核反馈意见,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审核分道制,按交易类型分类审核。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第三方并购项目,安排批量集中上会,提高审核效率。四是协调推动财税部门完善并购重组税收政策,降低了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标准,允许个人所得税5年内递延缴纳,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邓舸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证券法》修改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取消和简化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企业兼并部际平台,优化并购重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规范发展,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作用。

 对于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两地基金互认的进展情况,邓舸表示,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基金互认监管合作备忘录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基金互认工作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基金互认工作顺利实施,中国证监会正积极协调相关部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已正式受理12只香港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相关注册审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对于市值管理监管措施问题,邓舸表示,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证监会积极开展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相关调研工作。(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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