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73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15年7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net)上披露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同时将上述反馈意见答复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补充的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补充,具体详见2015年8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