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以健康产业为核心,内抓管理外拓市场,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方面继续立足化学制药领域,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做精做专主业,另一方面,抓住目前医药行业整合机会,积极推进外延式收购工作,打造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602,412.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2%;营业利润36,882,215.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04%;利润总额36,741,293.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1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565,622.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09%。2015年上半年,随着销售体系和市场渠道的持续优化和调整,公司特色产品收入保持增长,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创新与研发方面
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品开发力度,提升技术创新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 1个发明专利,2项专利申请获得受理,新申报埃索美拉唑镁等5个产品。截至目前,公司在国家药监局评审中心在评审及待评审的药品累计达到 27 个。同时,公司研发部门与营销、质量、生产团队进行充分探索和信息共享,积极开展质量标准研究、工艺技术改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支持。
(2)市场与营销方面
公司密切关注医药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市场政策的变化,围绕经营目标,整合营销渠道,加强渠道管控,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加强销售与市场的契合,大力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同时,关注医改新动态,抓好药品招投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多个省级基药项目、非基药项目的招标工作,累计在8个省新增中标。
(3)生产与技改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版GMP的要求,以产品质量为中心,继续优化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公司积极提升生产管理的集约化水平,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劳动效率和设备、能源等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在启动滨海新城建设规划的同时,顺利完成了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改造项目的GMP认证和滨海原料药车间的GMP换证工作。
(4)管理与文化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的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通过组织管理与技能培训、职工互助会、职工趣味运动会及员工座谈会等活动,激发了员工激情,提高了员工凝聚力。
(5)并购与重组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目前医药行业整合机会,积极寻找合适的并购标的,推进外延式并购重组工作。目前,公司已停牌策划收购医药相关资产,与之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已于2015年3月16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陈尧根_____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2015年8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9月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8月8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8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控制项目风险,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8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98,794.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2,001,205.2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9号)。
根据财政部财会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10〕25号),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5,705,144.74元从发行费用中扣除,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2,293,650.00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06,35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89,259,366.1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236,855.75元;201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55,180.80元,2015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8,315.8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3,214,546.9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945,171.61元。
2、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8,436,974.7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东方花旗”)于2010年4月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柯桥支行双梅分理处(现已变更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双梅分理处”)等六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5月9日,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亚太药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捷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1年6月16日,本公司、科锐捷公司、招商银行及东方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4年11月12日,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司特”)为主体吸收合并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捷”),吸收合并后,泰司特继续存在,科锐捷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将由科锐捷变更为泰司特,该项目的资金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2015 年 3 月 16 日,泰司特正式完成了对科锐捷的吸收合并工作,并领取了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15年4月17日,本公司、泰司特、招商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3个通知存款账户。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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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研发和生产的实际情况,为了有效控制项目运营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有效的使用,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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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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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9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16.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06,350.00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211,746,35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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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经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1,729万元补充“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资金缺口。
2、经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1,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实施“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530万元补充“新建年产粉针剂8,500万支生产线项目”资金缺口。
4、经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569.59万元。
6、经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65万元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
7、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6,258,843.42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7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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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科锐捷变更为泰司特,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将按计划使用完毕。
截至2015年7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3个通知存款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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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原计划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因公司现有厂房存量不足,拟通过购置工业用地,以扩大厂区规模,该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随着医药行业市场环境的调整,特别是“限抗令”的实施,造成抗生素市场、行业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论证,认为该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该项目存在较大风险,决定终止该项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已完工项目出现节余的原因
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质检中心新建工程”、“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 、“新建年产粉针剂8,500万支生产线项目”、“扩建年产片剂3.3亿片生产线项目”、“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均已完工投产,但部分项目存在节余,其主要原因为:
1、为节约成本,公司在投产过程中,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款项,原计划预留的铺底流动资金基本未使用。
2、尚有少量合同尾款需支付。
3、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控募集资金项目的各项支出,特别是在设备采购时通过多轮招投标机制,在保证设备功能、配置等条件下,尽可能降低设备采购价格,同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各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四、节余募集资金(含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
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已完工项目(含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74.36万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合计720.31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一)本次拟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的节余资金合计5,284.39万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总筹资额的12.1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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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将“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389.97万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总筹资额的5.3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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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公司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在做好原有产品经营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外延式收购工作,促进公司业务战略升级。同时,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产业发展布局,已在绍兴滨海新城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并竞拍取得了绍兴市滨海新城的工业用地,启动新园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收购资产及产业布局持续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将造成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审慎研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完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74.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未来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未来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五、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该项目的终止,有利于公司充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控制项目运营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该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继续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加快滨海新基地的建设步伐,以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增强公司未来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控制项目风险,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对公司和项目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研究而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控制项目风险,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终止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674.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控制项目风险,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2、终止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674.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终止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674.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亚太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东方花旗同意亚太药业终止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674.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08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四)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1日(星期二)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15:00至2015年9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8月2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0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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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本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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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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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15:00至2015年9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凤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
邮 编:31203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5年9月1日(星期二)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6.2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