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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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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5-0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下午15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0层1008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4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0.8亿元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投资对象均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5-018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下午16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0层1008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马东杰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4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0.8亿元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投资对象均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且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备查文件: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3日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石兆光:

 张 凌:

 宗文龙: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5-019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概述

 (一)投资目的: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主体:公司;

 (三)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4亿元,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0.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对象: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对象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投资对象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投资对象均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五)资金来源:闲置募资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六)投资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的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2015]1193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7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5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797.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62.7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7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的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逐级审批,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的审计。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且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真视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真视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且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真视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无异议。

 九、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视通”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真视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3号),真视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5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7.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762.7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77号《验资报告》。

 真视通已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短期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4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0.8亿元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投资对象均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的一年内有效, 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4亿元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0.8亿元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投资对象均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银理财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针对每笔具体的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逐级审批,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的审计。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相关议案文件,对该事项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真视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真视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且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真视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慧红

 陈光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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