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15- 05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0日 14点 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2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0日
至2015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方式 | √ |
2.02 | 配售股票种类、面值 | √ |
2.03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
2.04 |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2.05 | 配售对象 | √ |
2.06 | 发行时间 | √ |
2.07 |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 √ |
2.08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
2.09 |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3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度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7 | 关于2015年度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5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已于201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686 | 金龙汽车 | 2015/8/13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15年8月18日和8月19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3层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3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61004
电话:0592-2969815
传真:0592-2960686
邮箱:600686@xmklm.com.cn
联系人:季晓健、王海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 ? | ? | ? |
2.01 | 发行方式 | ? | ? | ? |
2.02 | 配售股票种类、面值 | | | |
2.03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 |
2.04 |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2.05 | 配售对象 | | | |
2.06 | 发行时间 | | | |
2.07 |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 | | |
2.08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 |
2.09 |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
3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度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7 | 关于2015年度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5-05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配可配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汽车”)于2015年8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出具的《关于以现金全额认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应认配股份的承诺函》,福汽集团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全额认配金龙汽车 2015年度配股方案中应认配的股份。
待配股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认配承诺方可履行。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5-05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事宜获得福建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汽车”)于2015年8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通知,福汽集团已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批复》(闽国资运营[2015][163]号),福建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2015年度向全体股东以配股方式募集资金的方案,并同意福汽集团按比例全额认购金龙汽车所配售的股份。
公司本次配售股份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请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