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已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416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2年,最终以招商银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贷款事项下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