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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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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
期届满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17日生效,并于2012年8月14日进入为期三年的分级运作期。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将于2015年8月13日届满。本基金分级运作三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在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自2015年8月14日起,本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为“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场内简称为“深证100”,基金前端代码为161227,后端代码为161228。转型后的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场外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转型为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份额后的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日期将另行公告。

 投资人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80-686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12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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