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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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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5-05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基本情况

 2015年7月10日,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海燕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刘玉里先生、刘建先生,中层管理人员王德生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或购买本公司股票以维护股价的稳定。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持进展情况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海燕女士、副总经理刘玉里先生、财务总监、董秘刘建先生、中层管理人员王德生先生通知,以上人员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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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增持前,张海燕女士、刘玉里先生、刘建先生、王德生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积极响应监管层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号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决定以实际行动增持公司股份,参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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