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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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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59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两个交易日(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5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收购股权的意向书公告》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具体收购事项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将视进展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故公司收购标的企业100%涉及的具体金额及具体实施方式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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