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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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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陶炜女士(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于2015年2月1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就此发布了《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具体内容刊载于2015年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5年8月12日,公司接到陶炜女士的通知:其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5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因协议到期并偿还了借款,于2015年8月11日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关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参股35%的荷兰震旦纪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震旦纪投资”)收购哈萨克斯坦Galaz and Companny LLP(简称“格拉斯公司”)100%权益事项,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关于参股公司收购哈萨克斯坦油气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并分别于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20日、2015年6月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2015-045、2015-046)进行了跟踪披露。现就该重大事项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根据震旦纪投资提供的信息:

 1、截止目前,格拉斯公司100%股权已变更至震旦纪投资名下,经双方友好协商,震旦纪投资不晚于2015年9月25日支付尾款(不含约定的“保留金额”)。

 2、格拉斯公司已完成组织机构的调整及相关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

 3、格拉斯公司所属西北科尼斯油田现场因股权和资产的交割停产一个多月,现部分油井已恢复试采,油田开发方案、地面建设方案的编制和申报等工作正有序推进。

 4、截止到2015年7月20日,格拉斯公司所属西北科尼斯油田开井四口,计划有更多油井恢复试采,目前日产不含水轻质原油150吨(每吨约合7.35桶)。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准油股份,股票代码:002207)自 2015年 7月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分别于201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2015-053、2015-055、2015-056、2015-057、2015-058)。

 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收购一家能源公司股权。公司已与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东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正积极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商谈、推进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由于涉及本次交易的交易架构、收购比例、最终定价等事项尚未最终确定,相关方案的最终形成尚需沟通和论证,因此本次交易的实施及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公司暂不具备按规定披露并复牌的条件,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年 8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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