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我公司分别收到“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及沈阳市财政局两笔专项经费,金额分别为798万元及384万元。该经费专项用于公司千台国产数控车床可靠性提升工程项目及飞机复杂结构件数控加工单元技术与装备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待项目完工投产后,按资产使用年限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