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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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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82 股票简称:华联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6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限售股流通数量117,139,2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

 ●因股份转让自愿锁定的流通股63,766,717股,锁定期于2015年8月17日到期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2012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齐银山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9号)文件核准,核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齐银山等非公开发行股份185,511,623股购买相关资产事宜。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2012年8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沂源华为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霹易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合计68,372,377股,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齐银山、山东银山投资有限公司、东里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北京汇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沂源华旺投资有限公司及董方国所持公司股票合计117,139,246股,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5、因股份转让自愿锁定的流通股情况

 本次自愿锁定流通股由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股份转让形成,本次重组中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化”)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3,766,7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84%)股份分别转让给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本次重组后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分别持有自愿锁定流通股22,209,405股、21,438,588股、20,118,724股。

 6、2015年5月30日,山东银山投资有限公司与亓瑛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山东银山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51,629,107股转让予亓瑛女士。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亓瑛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51,629,1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93%),银山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尚未进行交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5.1.5条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本次交易中的亓瑛女士系银山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同一控制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且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时间超过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故本次权益变动不违背股票锁定期承诺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事项已于2015年6月1日由华联矿业董事会于上交所及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2年8月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齐银山、山东银山投资有限公司、东里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北京汇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沂源华旺投资有限公司及董方国

 承诺其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承诺。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述承诺之外的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齐银山、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华旺投资以及董方国均严格履行了承诺,齐银山、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华旺投资以及董方国合计共117,139,246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张迪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派刘威先生接替张迪女士工作,继续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履行相关职责。本次更换后,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主办人为张璇女士和刘威先生。该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2)。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117,139,2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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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股份转让自愿锁定的流通股锁定期满情况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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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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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华联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7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筹划重大事项,由于所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5月20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6月20日及7月2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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