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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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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5-058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有关规定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8日下午14:4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2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2015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7号西安旅游大厦6层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顾志国、同琴

电话:029-82065865

传真:029-82065899

(三)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登记时须提交的手续

对于个人股东,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法人股东,由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提供的手续同上述内容一致。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2、投票代码:360721,投票简称:饮食投票

投票期间,深交所在“昨日收盘价”字段设置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721饮食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交易所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卖方向指令: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72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委托

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1议案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1.00
2议案二、审议《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三)投票结果查询

股东大会结束后的次一交易日,股东可通过会员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股东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分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6、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代码:

表决意见: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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